网络文学侵权案件略减 今年将专项治理网络侵权盗版
4月26日,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京举行。今年的主题是“数字创意重塑文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版权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模式,要始终抓住严格保护这个关键词,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版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致辞
随着数字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络视频、音乐、文学企业通过版权资源的运营和保护来获得收益,越来越多的权利人也因此获得作品的报酬,优质的IP越来越获得企业的青睐,版权资源的价值日益突显。版权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性资源。
阎晓宏表示,现阶段和未来一个时期里,我国版权领域所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依然处在高发期,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据记者了解,由国家版权局、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已经开展了十年,今年的“剑网行动”要针对网络侵权的热点,如网络文学侵权问题、网络新闻作品非法转载问题、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等进行专项治理。
版权资源是内容产业的基础,获得相关版权资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互联网企业开展内容运营的基本前提。阎晓宏指出,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时代的背景下,要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治理新格局,要改变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力量的做法,把行业、企业包括社会公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新格局。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会上发布了《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2015年全国共有2118件网络版权相关的民事判决,与2014年同期相比增长28.3%。《报告》指出,网络音乐领域的版权纠纷数量较大,是法院审理网络版权案件的重点。2015年各级法院审理的网络音乐民事案件数量为687件,取代往年的网络视频案件,成为2015年网络侵权案件最多的类型,占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44%左右。
与网络音乐相比,2015年网络视频侵权案件数量急剧下降,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网络视频侵权案件为291件,占所有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18%,较2014年减少26%。这直接反映出2015年网络视频正版化的加速。尤其是在国家版权局主动监管的16家视频网站中,有10家涉及侵权纠纷,涉案累计仅为30件,比去年下降65%,显示出2015年网络视频行业版权秩序的良好态势。
在其他类型的侵权案件中,网络文学217件,占比14%,是去年同类案件数量的2/3;图片作品的案件数量为380件,占比24%左右,与去年同类案件数量大致持平;网络游戏的案件数量再次递减,仅为4件,占比可忽略不计。
《报告》公布了2015年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地域分布情况。从审理法院来看,法院地域分布排名前三的省份分别是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统计发现,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湖北省、北京市和广东省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比例总和占到地方法院审判案件数量的半数。
《报告》指出,各地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理网络版权案件中作用突出,知识产权法院设立成效初显。2015年由各地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网络版权侵权案件共计287件,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59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46件,广东省知识产权法院123件,分别占当地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16.5%、33.5%、39.5%。各地知识产权法院自2014年成立以来,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审结了一批疑难、复杂、具有影响力的案件。
《报告》指出,2015年司法机关加大对网络版权的刑事保护力度。据统计,在已公布的有关侵犯网络著作权刑事犯罪的案件中,案件类型包括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和网络文学,近半数的案件罚金在20万元以上,最高罚金达170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网络著作权侵权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