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版权:盗版侵权严重 生态令人堪忧
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近年来盗版行为严重,侵权现象频发,对现行法律体系构成严重挑战,维权难度不断加大。为此,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连续11年组织开展“剑网行动”,今年将利用5个月的时间严查网络文学、视频网站、应用APP等重点领域,集中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版权保护是互联网生态的基础,是建设创新型社会的保障,在打击网络文学盗版方面,面临三座大山。截至2015年年底,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2.97亿,网络文学网站签约作者达250万人,每日创作作品文字量超过1.5亿字,原创作品总量超过1168万种,据市场评估机构测算,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70亿元。但由于网络文学作品以文字为载体,存储、复制便利,侵权盗版成本低、周期短,扩张迅速,网络文学盗版侵权现象更加严重。
网络技术的发展给网络文学作品传播提供极大便捷的同时,也给互联网领域的版权维权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网络文学盗版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迅速化,相比于以前的盗版,目前的网络文学盗版更加迅速,甚至出现了“秒盗”的极端情况。二是猖獗化,盗版不再是隐藏在阴暗角落里,而是日益公开,甚至在作者采取防盗版措施之后,出现了盗版方公开威胁作者的情况。三是便利化,一方面是因为聚合化,导致用户看盗版小说更加方便;另一方面,手机的便捷性,移动阅读盗版的份额越来越大,也为用户提供了便利。
针对网络文学盗版处理时面对的重重困难,相关专家认为:
首先,起诉侵权网站时,大量侵权网站不留有任何信息,难以找到拥有人,加上一些网站的服务器在境外,难以找到侵权主体。若想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我们的主管部门不断提高重视程度,当有侵权案件发生时,相关部门能主动提供侵权方信息,协助起诉方取证。在必要情况下,也可用行政手段合理合法的制裁侵权行为。
其次,道德上讲搜索引擎有义务屏蔽违法链接,但相关法律规定不严,难以起诉搜索引擎方。正是大搜索引擎的漠视与不作为甚至同流合污,才给了这些盗文网站肆意生长的空间。针对这种情况,希望这些搜索引擎在一味使用“避风港原则”为自己开脱的同时,也要记得还有一条“红旗原则”,大搜索引擎如能主动支持正版、坚守原则,盗版网站缺少了搜索流量来源,则盗版情况将会得到极大改善。
最后,起诉为侵权网站提供广告赢利的网络服务商。侵权网站提供免费作品是以广告为赢利手段的,若广告商不在侵权网站放置广告,则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侵权积极性。谷歌公司就承诺谷歌广告如果放置在盗版页面,权利人可以向谷歌申请撤销广告,但国内的广告公司没有类似的道德承诺,起诉也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这一点不仅需要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也需要国内知名广告平台提高版权意识,针对已定性的盗版网站,冻结其广告结算,切断收入来源,盗版网站自然难以发展下去。